乐山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1-2012学年度上期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教思政厅[2011]1号)和《四川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川教[2005]2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本年度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人格和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断开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2011-2012学年度上期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度建设,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流程,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模式,重点探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干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
(三)做好2011级新生的心理普查和建档工作。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建设,发挥网络的作用。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有关资料、开放时间等情况,宣传心理健康小常识、自我心理调适等心理健康知识,做好网上心理咨询,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
(五)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研讨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为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必修或必选课做好准备。
二、特色工作
进一步探索朋辈咨询的工作模式,除了每个班设有心理卫生委员外,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建立朋辈心理咨询室,积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改变了只有专业心理咨询师才开展助人活动的状况,让更多的学生成为高校心理咨询的主体,充分发挥了学生心理教育的主动性。
三、常规工作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师资队伍建设。
1、继续深入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联系各教学院工作模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各教学院安排一名专业教师,为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见附件)
2、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咨询督导和学术交流。
3、重视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业务培训。
(二)继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干部体系建设。
1、加强对心理委员的培训,充分发他们对学生中的心理问题迅速反馈,跟踪辅导时期防范的作用(10月)。
2、指导心理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指导心理协会认真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常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加强心理协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并加强协会成员自身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升,让他们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朋辈心理咨询服务。
(三)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联系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该学院新生开设讲座一场以上(10月)。
2、编辑发行《心语》新生适应辅导专刊一册(10月)。
3、对筛查出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进行预约咨询(11月)。
(四)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本学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室值班教师共7名,咨询接访时间定在每周一到五下午3:00—5:00。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编辑发行《心语》期刊
(六)团体心理辅导
本学期团体心理辅导拟为四个主题分别为新生入学适应、自我意识探索、自信心训练、人际交往。
(七)继续实施对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失地农民的心理服务工作。
(八)加强科研学术活动
1、根据大学生心理活动特点与规律,加强科研立项工作,提出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培养方案和措施。
2、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八)完成学校交与的其他工作
2011年9月1日
下页附件:
附件1:
2011-2012学年度上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间
1
新生心理建档
9月
2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
新生心理普测
10月
4
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10、11月
5
心语期刊
10、12月
6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研讨
7
朋辈心理咨询室的建设
8
心理委员培训
9
心理咨询教师案例督导
11月
10
对筛查出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进行预约咨询
11
心理协会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1、12月
12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12月
13
对市中区车子镇失地农民的心理服务工作
全学期
14
日常心理咨询
15
团体心理辅导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要求
1、指导所联系教学院拟定该学院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为相关活动提供专业支持。
2、为所联系教学院学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每学年讲座不少于两场,其中一场主题应为新生适应心理辅导。
3、对心理普查筛选出的中度以上严重程度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约见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访谈并做好记录。
4、指导所联系教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
5、密切关注所联系教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早干预。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的情况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教学院沟通。所有接访须做好咨询记录。
6、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规律、途径、方法。
7、每学期安排一次全体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研讨会。
附件2: 2011-2012学年度上期心理咨询室值班安排
星期
值班教师
值班时间
周一
张杨(女)
15:00-17:00
徐建奇
周二
魏欣(女)
周三
杨扉
陶媛(女)
周四
李万兵
王立新
周五
杜红梅(女)
唐映红
注:本值班安排自第一周开始执行。
附件3: 2011—2012学年度上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安排
教 师
联系系(院)
联系电话
教育科学学院
13350759736
杨 扉
体育学院
13890631692
陶 媛
音乐学院
18981319918
美术学院
13618187523
张 杨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13438722710
卢 炎
文学与新闻学院
1598, , 3389085
杜红梅
计算机科学学院
13550572472
吴 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370813740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魏 欣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15196439979
刘秋竹
政法学院
13679600950
外国语学院
13508140385
职业技术学院
1380818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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