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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建设的通知

2022年06月13日 09:03  点击:[]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乐师院〔2021〕79号)、《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建设标准》(学生[2022] 3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院自愿申报、专家公正评审、中心网站公示,15个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已完成星级建设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信息(排名不分先后)

学院

拟申报星级

二级辅导站站长

数理学院

四星级

陈盈舟

外国语学院

四星级

郑馨逸

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星级

资飞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四星级

杨兵

生命科学学院

四星级

方丽

经济管理学院

三星级

代青茹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三星级

强光平

教育科学学院

三星级

李过

音乐学院

三星级

周琼怡

旅游学院

三星级

江纳

体育学院

三星级

张源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星级

张红丽

特殊教育学院

三星级

周丽岚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星级

崔玉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二星级

武拥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学院要主动加强二级心理辅导站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心理育人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全员心理育人的工作机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给予经费划拨、站长与心理委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建设支持。

(二)保障经费支持。学院要落实二级心理辅导站的硬件建设、活动开展等建设经费,保障辅导站建设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结合年度预算,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建设标准》(学生[2022] 3号)对学院予以支持

(三)发挥示范作用。学院要紧密结合新时代大学生心理需求,围绕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理论研究、实践探索、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心理育人工作模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定期举行工作研讨和交流汇报,鼓励二级心理辅导站之间资源共享、互促共进。

(四)规范评估考核。建设周期为1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10月开展心理辅导站建设中期考核,学院提供材料并进行答辩汇报,对达标的二级心理辅导站发放余下剩余经费,未达标者不予发放。12月,学院提交建设成果材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各学院对建设成果材料进行交叉评审,由中心核定,根据核定等级于次年3月发放年度建设支持经费。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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