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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年10月20日 14:44  点击:[]

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激发心理健康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朋辈互助的作用,构建班级朋辈心育学生工作体系。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对2021-2022 学年在班级心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心理委员进行评选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名额

每个学院推选1名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级法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二)2021-2022 学年期间担任心理委员且任职满一年,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无挂科、补考、重修情况。

(三)关心同学,关爱班集体,热爱心理委员工作,积极发挥朋辈支持力量,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相关心理活动。

(四)擅于观察和沟通,深入同学积极开展危机预防工作,能及时发现同学中的心理危机,并及时向学院反映情况。

四、评选材料

(一)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 1)

(二)教务系统成绩单

(三)心理工作证明材料:心理委员及时向班级传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其他有关心理工作活动的消息、组织策划班级开展相关心理活动(如策划、PPT、活动照片等)、参加心理有关的学习、培训、讲座、活动、帮助同学解决心理问题(助人经历)、及时发现并上报同学心理危机,提供帮助等证明(材料需要注意保护同学隐私)。

(四)所有提供的材料都应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若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评选流程

(一)学院评选: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法,经本人填表申请,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审核通过后推荐,将评选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审核。

(二)现场答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上报材料审核后,11月3日(周四)下午2点30分,在实训楼a506,组织专家开展评选现场答辩。答辩环节包括心理健康知识竞答(2分钟)、心委工作陈述(3分钟)、谈心谈话技能展示(5分钟)。这三项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50%、30%。

六、表彰奖励

答辩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到第十的心理委员获得“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其余5名心理委员获“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排名第一的心理委员将被推荐参加2022年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为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增强心理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心理委员积极参评,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发现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资格。

八、工作安排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于10 月 28日 17:00 前,将推选学生的报名表(附件 1)、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08929695@qq.com,文件名以“学院名称+心委推荐材料”的形式命名;盖章纸质推荐表交到实训楼A507。若有疑问,可联系王雨晴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0272。

 附件1:2021-2022学年十佳心理委员报名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 年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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