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开展了“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经历了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和现场答辩三个阶段,拟以下同学获评“十佳心理委员”及“优秀心理委员”,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拟授予称号
1
生命科学学院
马丽萍
十佳心理委员
2
特殊教育学院
莫永艳
3
文学与新闻学院
彭晓莲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祝金凤
5
教育科学学院
黄美君
6
经济管理学院
高艺
7
体育学院
何卓研
8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高子涵
9
数理学院
罗方萍
10
音乐学院
梁承迷
11
外国语学院
杨媛媛
优秀心理委员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出申诉,公示期满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33-2270272。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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