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对学生的发展性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功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乐师院〔2021〕79号)、《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建设标准》(学生[2022] 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星级心理辅导站的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需要申报建设更高一星的二级心理辅导站
二、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送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文档提交到邮箱:708929695@qq.com。
截止时间:3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二级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以此为契机,对照各项要求,认真开展星级辅导站申报与建设工作。
(二)实事求是。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以此次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领导,完善机制、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建设标准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建设申报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育健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3年“我的积极心理品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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