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心理育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心理育人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强化过程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对2024年立项建设的心理育人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立项建设的心理育人项目,共计8项。具体如下:
二、工作安排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对项目的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收集整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心理育人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二)2024年10月14日前,将《乐山师范学院心理育人项目中期检查表》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实训楼A507,电子版发指定邮箱(联系人:王雨晴,电话:0833—2270272,邮箱:708929695@qq.com)。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网公示。
(四)公示期结束后,通过评审的心理育人项目将拨付后期资助经费;评审暂缓通过的心理育人项目须参加下一次专家评审,并根据下一次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给予后期资助;评审不通过的心理育人项目将终止后期资助。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心理育人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24级新生及2022级校外专升本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积极心理,‘愈’见美好”心理育人宣传季活动之校园心理文化创意征集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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