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推进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11月3日—11月8日,各学院对照《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评定标准》(附件1)组织自查,填写自评表(附件2),撰写建设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并整理支撑材料。
(二)提交评审材料:11月16日17点30分之前,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到实训楼A507(海棠校区),风华苑4栋106(苏稽校区),电子版材料通过OA,文档流转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王雨晴。
(三)结果公示:1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星级。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查找问题,全面总结。要严格对照建设标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核查各项要求、制度、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查明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三)以评促建,注重实效。以此次审核为契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心理育人作用,全面营造心理育人大环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雨晴 电话:0833-2270272
附件:
1. 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评定标准
2. 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星级自评表
3. 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总结报告(模版)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11月3日
下一条:关于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闭】
建议用800*6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版权所有©乐山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E-mail:xxzx@lstc.edu.cn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