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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心镜·视界”心理照片征集大赛的通知

2026年02月28日 15:33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引导学生通过镜头捕捉生活中的美好瞬间,在光影中发现自我、觉察情绪、传递温暖,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心镜·视界”心理照片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心镜·视界——用镜头对话心灵,以光影记录成长

主题内涵:“心镜”寓意镜头如心灵之镜,映照内心世界;“视界”既是视野所见,更是心灵所感。鼓励学生放慢脚步,用镜头捕捉日常生活中的诗意与温情,在记录中感知自我与世界的关联,让心灵在光影中获得舒展疗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个人参赛)

四、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2026年3月1日—4月20日

初赛评选:2026年4月21日—4月25日

网络投票:2026年4月26日—4月30日

决赛评审:2026年5月6日—5月10日

优秀作品展:2026年5月17日—5月25日

五、作品主题与要求

(一)作品主题

本次大赛设置三个分主题,参赛者可任选其一进行创作:

1.“小确幸”治愈馆

聚焦日常生活中的微光与温暖,如清晨图书馆旁的露珠、午后林荫道的光斑、同窗分享的热饮、与挚友并肩的默契浅笑等。捕捉那些让人感到宁静、幸福、治愈的平凡瞬间,传递“美好就在身边”的积极理念。

2.“情绪出口”影像志

以景物映射心境,通过光影、构图、色彩表达内心情绪。可以是雨天的静谧窗台、晚霞下的空旷操场、迷雾中的远山、破土而出的新芽......用镜头为情绪找到一个安放之处,让观者感受“情绪被看见”的共鸣与释然。

3.“自我和解”纪念册

记录成长路上的重要时刻——完成作业后的松弛状态、运动后的舒展身影、战胜困难后的释然一笑、独处时的思考瞬间。通过影像见证自我接纳与成长,传递“与自己和好”的温暖力量。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由参赛者本人独立拍摄完成,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包括网络素材、已发表的影像作品等);内容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符合法律法规及校园公序良俗,不得涉及低俗、暴力等元素;紧密围绕心理健康主题,能够传达真实的情感或思考。

2.格式要求

单幅作品或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3张,需注明逻辑关联)。

照片格式:JPG/JPEG/PNG格式。

照片大小:单张图片不低于3MB,不超过10MB。

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建议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照片命名:单幅作品以“作品名称”命名;组照以“作品名称-序号”命名(如“破茧-1”“破茧-2”)

3.后期处理要求

作品应保留原始拍摄信息,可对作品进行适当的裁剪、调整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简单处理。

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作品画面不得留有任何文字性标识(如日期、签名、水印等)。

4.文字说明要求

每件作品需附“心灵注解”一份,说明作品背后的拍摄心境、情感触动或想传递的心理感受,字数200-300字。此部分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5.其他要求

每位参赛者限提交1件作品(单幅或组照计为1件)。

保护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拍摄他人需征得本人同意。

六、作品提交方式

(一)提交材料

1.参赛作品照片(JPG/JPEG/PNG格式)。

2.《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心理照片征集大赛报名表》。

3.《作品原创承诺书》。

4.作品“心灵注解”Word文档(200-300字)。

(二)文件命名规范

照片文件命名:“学院-姓名-作品名称”(示例:“教育科学学院-张三-《晨光》”)。

心灵注解文档命名:“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心灵注解”(示例:“教育科学学院-张三-《晨光》-心灵注解”)

所有文件打包为压缩包,命名格式:“心理照片大赛-学院-姓名-作品名称”。

邮件主题命名:“心理照片大赛-学院-姓名-作品名称”。

(三)提交方式

参赛者将上述材料打包后,于2026年4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708929695@qq.com。

(四)联系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0272。

七、赛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内容

宣传动员

3月1日-3月7日

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作品创作

3月7日-4月20日

学生自主创作、拍摄

作品提交

4月20日截止

参赛者将作品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初赛评选

4月21日-4月25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

网络投票

4月26日-4月30日

入围作品在“乐师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

决赛评审

5月6日-5月10日

家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最终奖项

优秀作品展

5月17日-5月25日

优秀作品在桂花广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线下展览,同步线上展示

八、评审标准

维度

权重

评分要点

主题契合度

30%

作品及“心灵注解”是否紧扣所选分主题,能否准确传达心理健康理念,传递真实的情感或思考

艺术表现力

30%

构图、光影、色彩等摄影技巧的运用,画面是否具有感染力和审美价值

情感共鸣度

20%

作品能否引发观者的情感共鸣,是否具有打动人心、引发思考的力量

创意独特性

20%

是否从新颖视角解读主题,拍摄角度、表现手法是否有独特创意

网络投票环节


单独评选“最佳人气奖”,不计入作品最终得分。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三个分主题各1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二等奖:6名(三个分主题各2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三等奖:9名(三个分主题各3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最佳人气奖:1名,由网络投票产生,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最具治愈力奖:1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十、版权说明

1.原创性保证: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由参赛者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未在其他同类型活动中获奖。严禁抄袭、搬运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授权使用:作品所有权属参赛人员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管理使用权,可以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览、展播等公益用途,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责任承担:因涉嫌抄袭、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侵权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4.解释权: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创作,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0件以上作品参赛。

2.加强指导,注重融合。鼓励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学生创作给予指导,帮助学生在发现美、记录美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成长。

3.严格审核,确保原创。各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要求,杜绝抄袭行为。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报道大赛进展和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将在“乐师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展板展示。

附件:

1.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心镜·视界”心理照片征集大赛报名表.docx

2.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心镜·视界”心理照片征集大赛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3.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心理照片征集大赛参考主题指南.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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